深圳人身损害律师
400668616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事故认定
文章列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期限及内容

2018年7月10日  深圳人身损害律师   http://www.ncjtls.cn/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期限是多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栏目为您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期限及内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期限及内容有哪些,想知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期限及内容,尽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栏目。

  2、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三)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3、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来源: 深圳人身损害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交通肇事逃逸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哪些内容
  • 2.事故责任认定期限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流程
  • 3.交通事故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肇事者不去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吗
  • 4.法院对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条件有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归责原则有何标准
  • 5.共享单车时刹车失灵撞伤人的责任划分?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了能反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