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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认定期限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流程

2021年9月29日  深圳人身损害律师   http://www.ncjtls.cn/

 宋律师,深圳知名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事故责任认定期限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事先了解有关交通事故的法律知识是很有必要的。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报警处理交警会根据现场等情况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赔偿的一个重要依据。那么大家又是否了解事故认定期限规定是什么吗今天就为大家详细介绍,欢迎大家阅读。




  一、事故认定期限规定是什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二、单方交通事故认定期限是多久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4、如果交通管理部门迟迟未作出决定,当事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交通事故认定期限可以延长吗


  交通事故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并且,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交通管理部门迟迟未有作出决定可以到提起行政诉讼。如需了解更多关于事故认定期限规定是什么的内容,欢迎登录。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流程

  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每天都会发生,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报警了交警会对这次事故作定责,也就是我们说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那么,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怎么办呢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流程怎么走呢想必大家也不是很明白吧,接下来就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欢迎大家阅读。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流程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复核的步骤:


  1、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适用程序错误或划分不公的,可及时申请复核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不能申请复核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由于目前,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认定的行为,不再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只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使用,当事人不能再就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而前述的复核只是公安机关内部的一种自我纠正,在公安机关自己监督自己的情况下,申请复核的效果可能不是十分理想,但至少为当事人提供了一条进行救济的途径。


  3、在提出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维持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在民事诉讼中就交通事故的具体划分进行举证,推翻交通市事故认定书的效力。当前,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作为一种证据来使用的,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就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的比例提出异议,但当事人应对此承担举证,因此,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保留相关的证据,比如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注意事故现场附近是否有摄像探头等等,以便在诉讼中及时提供证据或申请法院调取录像,必要时,可申请对事故发生原因和痕迹进行鉴定。但由于法官并非专业的交通事故处理人员,若当事人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法官是不会轻易否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的。


  二、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1、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公安部交管局16项便民措施第14条: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六十二条 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由具有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的交通警察组成的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小组,负责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核、复核工作。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承办单位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的,按照《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规定》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同时按照《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追究规定》进行错案追究。


  2、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


  因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要对其进行当庭质证,对其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庭说明自己的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比例。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效力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效力一种证据的法律效力是基于其法律地位而产生的,法律地位确定了,其法律效力自然形成。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司法实践中,都是将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肇事者是否应该承担刑事和法院量刑的主要依据,甚至可以说是起决定作用的依据。可见事故认定书在交通肇事案件中的法律效力是至高无上无以替代的。然而从前面的分析当中,我们已经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无论是作出该认定书的主体还是认定书的法律地位在我国刑事司法证据体系中都是一种不确定因素,甚至是与我国现行法律相抵触的,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律效力是值得怀疑的。第三者险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精神赔偿。


  综上所述,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是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的。一般是收到认定书三天内申请。如需了解更多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流程的内容,欢迎登录官网,将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来源: 深圳人身损害律师  Tags: 事故责任认定期限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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