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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哪些内容

2021年10月14日  深圳人身损害律师   http://www.ncjtls.cn/

 宋律师,深圳知名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交通肇事逃逸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我们总是会在电视或者新闻中看见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发生后是不是一直不离开就不算逃逸呢那么交通肇事逃逸是什么呢接下来就由为您整理有关内容。



  一、法律上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情况: 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终生禁驾。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据刑法规定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新法加大了对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力度。在此,我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千万不要选择逃逸,逃过一时,是不能逃过一世的,最终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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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以上八种行为可以认定为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并在一些情况下可以追究肇事者的刑事。


  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标准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以上就是由为您所整理的有关交通肇事逃逸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从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得知,交通肇事逃逸受到多重法律法规的规范,国家对交通肇事者的逃逸行为进行严格的打击,相信大家已经有所了解。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哪些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往往需要交警介入,而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过后,会出具相关的事故认定书。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哪些内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有效期是多久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一定要本人吗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哪些内容


  1、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 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结果,不仅是是交通事故当事人承担何种程度民事的证据,还是承担何种程度刑事和行政的最重要的依据,对当事人的人身自由、财产利益和其他合法权益都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1、作出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


  2、不服救济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一定要本人吗


  1、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当事人双方签收,当事人无法去,可以委托代理签字。


  2、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如果是全责的话,就无需对方签字,也是可以拿到车子的。


  3、首先自己是受害者,然后在这一场事故中,需要获得相应补偿,最好去签字,如果没有签,可能最后的事故处理中,会以找不到人结案。


  4、一般的事故,没有亡人,没有重伤的,交警会在10个工作日做出事故认定书。拿到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3日内提出复议,一周给予答复,要是超过3日没有提出复议,视为放弃申请复议,但过了3才觉得不服,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新划分,最后由法院判决。认定书分两种,一种是简易的事故认定书,这个必须是双方到交警队签字。第二种是正式的事故认定书,这个不是双方必须到场签字,交警通知去取认定书,只是要你在送达文书上签字,证明你拿到了认定书,也可以由亲属代签。就是不签字也生效的。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哪些内容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的内容包括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以及事故的基本事实等。如其它疑问,欢迎向发布法律咨询。






来源: 深圳人身损害律师  Tags: 交通肇事逃逸是什么,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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