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78000617
薛沼鑫,北京刑事诉讼律师,现执业于.,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般而言,被采取取保候审仍有很大可能被判刑。目前,就只有两种情况是不会判刑的。第一,那就是犯罪嫌疑人本来就是没有触犯刑法;第二,因为证据存在瑕疵,不能充分
证明犯罪嫌疑人存在犯罪事实,因而不能判刑。
首先,必须指出,取保候审是对触犯刑法的人,一种诉前保险措施。
因而可以推定出,此等犯罪嫌疑人之所以不被采取更为严重的措施,是因为其所实施的行为对公共安全危害性较小,很有可能不再有此等类似于犯罪行为的事实发生,或者是该犯罪嫌疑人有很大的可能所判处的刑罚较轻,一般都低于3年以下,甚至很有可能无须在监狱里受罚。
还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如果是采取保证人制度,不要辜负保证人的信任,更不要因自己一时之快而连累保证人。
对于是否判刑,这个决定其实是由司法机关决定的。最后的结果将会在审判阶段的裁判文书中才显示出来,而并非是在前述阶段就可以体现出案件结果的。因此,在实务中,一般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侦查机关大多会有较为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该犯罪事实的存在。所以,一般都会被判刑。
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不会判决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才知道。取保候审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人民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提请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审查批准逮捕。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在刑事诉讼程序当中的强制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都可以申请,但是并不是说办了取保候审就不追究刑事,这是认识上的错误,是否判刑还要看法院的判决结果。
一、取保候审相当于认罪吗
取保候审不相当于认罪。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与认罪无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的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与本案无牵连;
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七十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取保候审是属于刑事诉讼过程当中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的措施,当然了,如果要申请取保候审的话,是需要当事人自己提出申请,并且取保候审并不相当于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