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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肯赔偿怎么办
1、双方协商
可先行于对方协商。
2、调解
如果达不成协议,需要经交警事故科,会对你们双方进行认定,事故科会根据双方要求进行调解,并要求办理驾照和无证驾驶的罚款。
2、提起诉讼
如果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问题不能调解或调解失败、调解后方未按调解履行,当事人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庭的审理,要求方进行赔偿。
起诉时要写好起诉书,备好事故认定书、诊断证明、误工证明等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各种证据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单位的还要准备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材料。
二、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意外侵权伤害事故当中,不能说侵权人不想赔偿自己就无计可施了,虽然打官司对当事人来说可能耗费的时间比较长,但是,自己不能因为害怕麻烦就纵容了对方这种不负的态度。不肯赔偿跟实在没有赔偿能力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按照接受诉讼的法院,上一年度的城镇或者是农村的收入状况来确定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没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
二、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 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75周岁以上为5年]
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60周岁以上:N=;75周岁以上为5年]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在现实生活当中,死亡赔偿金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当地的受诉法院来决定,当然这个受诉法院也是与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所进行的,通常情况下。如果是上一年度的居民收入状况比较好的话,它的死亡赔偿金也会比较高,还有就是跟年龄有关。
来源: 深圳人身损害律师 Tags: 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肯赔偿怎么办,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