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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进行调解。具体如下: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的,承担100%的赔偿;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的,承担70%的赔偿;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的,承担50%的赔偿;
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的,承担30%的赔偿。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
4、机动车一方无原因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
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的赔偿;
2、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的赔偿。
赔偿时,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收集自身的治疗资料,由我国的交通管理部门对这类交通案件受害者进行鉴定办理。受害人员应积极的按照鉴定结果,索要这类交通案件的相关赔偿,拟补自身的实际损失。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对方又要求赔偿怎么办
1、交通事故达成了赔偿协议,并且已经履行了,对方虽然可以起诉,但想重新要求赔偿,很难。
2、因为赔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是不能反悔的。如果对方当事人认为签订赔偿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赔偿协议,由法院重新按照规定进行判决。
3、起诉后,法院如果查明属实,就会判决撤销赔偿协议。如果不存在可撤销的证据和理由,法院会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仍然按照赔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三、如何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效力
一般来说,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赔偿协议应该就是有效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应为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6、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争议最多的是赔偿协议是否部分无效或可撤销。按照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协议的、在订立协议时显失公平的,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实践中,尤以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要求重新获赔之案件为多。
综上所述,当事双方在协议签订时对事态的判断出现失误,则可请求撤销或变更协议,如果协议是以胁迫手段签订的,属于无效协议,需要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无效协议,无效协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变更,反之,如果当时签订协议真实有效,是不可以撤销的。
来源: 深圳人身损害律师 Tags: 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交通事故赔偿后对方又要求赔偿怎么办